單身好或結婚好?
康來昌牧師的文章分享~http://word.fhl.net/cgi-bin/rogbook.cgi?user=word&bid=6
按照神的創造而言,人是應該結婚的,因為「那人獨居不好」,神是要人彼此配合的。為了延續生命及滿足心理和生理的需要,人應該嫁娶,因為人無法自己完成,需要異性在婚姻裡配合才能得到滿足。
但是當人類墮落以後,創造的秩序就混亂了。因著人的自私、殘忍和愚昧,結婚往往是雙倍的自私、殘忍和愚昧,婚姻成為痛苦的根源。聖經中,從創世記開始,就可以看到許多婚姻都有極大的艱難,不只自己艱難,甚至也影響別人。
人做任何事,要做得好,必須是在領受神的恩賜和力量下。這恩賜和天賦是一致的:越信靠主,天賦就越成為恩賜,能榮神益人。恩賜是活的,可以變化的,是和操練有關的。我們可以跟神大大張口,但我們一方面不強求,一方面要順服上帝,因為「這一切都是這位聖靈所運行,隨己意分給各人的」(林前12:11)。只是各人領受神的恩賜並不一樣:這裡當然是指,有人的恩賜是獨身,有人的恩賜是結婚。但是,我們那麼的屬肉體,我們真有獨身的恩賜嗎?我們那麼的自私自利,我們真有結婚的恩賜嗎?其實一切都要靠聖靈幫助,使我們行在神的話裡。
保羅說:「男不近女倒好」(林前7:1),這句話可以是說「男女不結婚倒好」。為什麼?保羅的意思是,結婚不是犯罪,因為在現實罪惡的世界裡,結婚會有很大的苦難:「你若娶妻,並不是犯罪;處女若出嫁,也不是犯罪。然而這等人肉身必受苦難,我卻願意你們免這苦難。」(林前7:28)
聖靈和聖經的作者似乎希望我們能免去這個苦難。我們無論從歷史的教訓或身邊人的確實的經歷來看,難道不也真是如此嗎?為什麼還要挖火坑、丟火種,並且跳入這個火坑裡被焚燒,然後再用淚水淹死自己呢?
因此,保羅願意「沒有嫁娶的和寡婦」,像他一樣,守著獨身,勝過性的慾望,有最大的自由;因為在跟隨主的裡面就有最大的滿足、喜樂和祝福:「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。」(林前7:8)至於獨不獨身,重點在於不可淫亂:「倘若自己禁止不住,就可以嫁娶;與其慾火攻心,倒不如嫁娶為妙。」(林前7:9)(按路德的說法,墮落後,大部分的人都禁不住性的慾求。婚姻的重點,已不在傳宗接代:「生養眾多,遍滿地面」〔因為,已經遍滿了〕,而在消除慾火。)
單身也是很大的苦難。結婚、單身都很苦。不結婚會慾火攻心,結婚又會被火燒死,都是肉身受苦。所以保羅說:「因現今的艱難,據我看來,人不如守素安常才好。你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脫離;你沒有妻子纏著呢,就不要求妻子。」(林前7:26-27)已經結婚的,也不要想去改變外在的環境;沒有對象的,就不要去強求丈夫或妻子。幸福是要反求諸己(重點在於自己要有信心),不要想從配偶或別人的身上求得快樂。無論結婚、不結婚,凡事都可行。
是不是保羅這話,「若他們常像我就好」,更完全的意思是:若他們常像我一樣的,捨己、背十字架,願意依靠上帝、領受主的話、被主對付,也順服神的帶領,就好了。如此,「我無論在甚麼景況都可以知足,……我知道怎樣處卑賤,也知道怎樣處豐富;或飽足,或飢餓;或有餘,或缺乏,隨事隨在,我都得了祕訣。我靠著那加給我力量的,凡事都能做。」(腓四11-13)
保羅並不是那麼死板、保守,要人一定要單身不要結婚,或結婚後就不要離婚,離婚後就不要結婚;而是,不要隨便隨著肉體、慾望去改變,只要各人領受神的恩賜,照著主所給的能力和神所給的呼召去做,就行了。重點不在單不單身、結不結婚、離不離婚,或你的配偶好不好,屬不屬靈,而是你願不願意背十字架,願不願意活出主的愛來。事實上,只要信靠神,按神給的恩賜和能力,走在神的心意和呼召裡,無論單身、結婚、離婚、寡居或再婚,聖經都沒有明明的禁止。
願目前單身的弟兄姊妹,能因更多信靠神而生命豐富。不要幻想若有配偶,就可以解決任何困難。要知道,婚姻有可能會帶來更大的苦難。已經結婚的弟兄姊妹,要更多倚靠主、仰望主、保護自己,不要再受太多的傷害。每一個單身的、結婚的、作父母或公婆的,都不要自我中心,加增別人的苦楚,只要單純、確實的倚靠神,才是美事。
(註:保羅是法利賽人,是分別出來一群,必須是完全的人,經歷人生各樣的事情,包括結婚生子。所以,保羅應該是結過婚,可能妻子早死,成為獨身的鰥夫。)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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